🇬🇧 英國對BNO持有者的最新回應:公民身份之路仍需耐心
英國政府近日重申其對香港持有英國國民(海外)(BNO)護照人士的簽證計劃立場,拒絕了一項要求立即和無條件授予這些人士英國公民身份的請願 https://petition.parliament.uk/archived/petitions/658381?reveal_response=yes&fbclid=IwY2xjawGVe6FleHRuA2FlbQIxMAABHZIfjTA6iv0D5oDfNIbU2IywEuirOK9evziPIZp5s2cMQPN3dfjh1BL80w_aem_CSp2Avt9jMP0CBnvQr-Enw。該請願在提前關閉前共獲得超過10,000個簽名,因為英國大選而提早結束。請願旨在讓持有效BNO護照的香港居民不必經過現行5+1年的居留期便能申請英國公民身份。
政府回應與政策分析
英國內政部於2024年11月1日發表回應,表示政府對BNO簽證途徑持續支持,允許BNO持有者及其合資格的家屬來英國居住、工作及學習,並在符合自然化標準的情況下獲得公民身份。根據現行規定,持BNO身份的人必須在英國連續居住五年,之後再等一年才可申請公民身份。
內政部指出,此政策的設計符合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的承諾,該聲明保障了當時擁有香港聯繫的英國屬土公民在主權移交後仍可持有由英國政府簽發的護照,但不賦予他們在英國的居留權。政府強調,這一安排是為了保持英國履行國際承諾的重要性,因此不計劃修改現行有關BNO身份的法律。
BN(O)簽證路徑的優勢與挑戰
政府的聲明中也提到,BNO簽證路徑設計允許持有者在完成五年居留後申請永久居留(settlement),再於一年後可根據《1981年英國國籍法》第4(2)條申請入籍。
除此之外,內政部指出在某些情況下,BNO持有者仍可依據特定法規申請英國公民身份,例如《1997年英國國籍香港法》及《1981年法》第4B條規定無國籍情況下的註冊資格。
香港人的反應與影響
雖然政府承諾支持BNO持有者及其家屬來英定居,但此次拒絕修改政策的舉措或會引起一些香港居民的不滿,特別是希望更快獲取穩定身份的人士。這也反映了英國政府在政策制定上平衡歷史承諾與現實挑戰的複雜性。
雖然政府最新回應強調申請英國公民身份時無需證明英語程度或通過《英國生活測試》,但申請永居(settlement)時仍需符合這些要求。根據回應,持有BNO簽證的申請人可在居住英國五年後申請永居,並在一年後按《1981年英國國籍法》第4(2)條申請入籍。此過程中,申請入籍無需再次提交英語或生活測試的證明,只需提供先前取得永居時的相關證明即可。總結來說,申請永居的要求沒有改變,只有入籍部分無需證明語言和生活知識。
UK 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ILR) and British Citizenship 英國永居公民入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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