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內政部考慮要8年先可以申請永居
根據消息,英國內政部官員正考慮將英國與其他國家更加接軌,將「連續居住」的標準從五年延長到八年,然後才會授予永久居留權——這是成為公民的第一步。其他考慮中的變更包括要求申請人在英國工作或在英國上學兩年以上;對犯罪行為設立嚴格門檻,例如要求申請人在過去至少十年中無犯罪紀錄;以及取消年滿65歲者對英國生活知識測試的豁免。所有這些都是在里希·蘇納克(Rishi Sunak)把收緊移民政策作為其主要優先事項之一後提出的。
上週,他在歐洲領袖會議上表示,解決移民問題應該「置於國際議程的頂端」。他還將阻止運載移民的船隻穿越英吉利海峽列為明年大選前的五項承諾之一,認為這對贏得中部和北部的紅牆選民至關重要。
政府消息人士表示:「成為英國公民是一種特權而不是權利。那些獲得這種身份的人應該通過對我們國家的貢獻來贏得它,我們彼此之間能夠用共同的語言交流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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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 https://www.dailymail.co.uk/news/article-12156381/amp/Foreigners-wait-longer-British-citizens.html